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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拉K是小案」警勸毒蟲減速
〔自由時報記者林良昇/台中報導〕中市警二分局永興派出所警員謝宜宏,前天發現有輛車傳出K他命異味,對方拒檢離去,謝員緊抓車窗阻止,反被高速拖行近100公尺,雙腳成半蹲式磨地,猶如在馬路上溜冰,情況危急;所幸他透過車窗勸駕駛「拉K是小案子,這樣很危險,快減速放我下去」,駕駛才減速,謝員順勢放手跌坐馬路,僅受輕傷。 毒蟲減速 警跌坐馬路 幸運輕傷 警方表示,謝員左手臂拉傷,四肢擦挫傷,送醫後無大礙,昨已能正常執勤,當時車內有2名男子,已鎖定車號得知身分,將通知到案說明,要追究妨害公務罪。 前天下午5時部A30餘歲的謝員欲執行交整勤務,在北區進化北路、崇德路口,發現一輛銀色自小客車車窗未關,傳出陣陣K他命異味,謝員盤查,請自小客車熄火受檢,並通報警網支援,自小客車駕駛見警車趕到,竟發動引擎加速離去。 在車輛右側的謝員戴著安全帽,雙手緊緊抓住副駕駛座車窗阻止,反被時速超過50公里的車拖著走,他雙腳成半蹲式磨地,猶如在大馬路上溜冰,警車隨後追上,讓在路口停等紅燈的民眾看了直呼:「是在演電影嗎?」 由於謝員當時準備執行交整勤務,依規定未配槍,只好隔著窗戶勸駕駛「拉K是小案子,這樣很危險,快減速放我下去」,駕駛這才減速,謝員順勢放手,跌坐馬路。 警方表示,進行車輛攔查時,標準作業程序應是指示攔停車輛停靠路邊,熄火後拔下鑰匙,車內所有人下車受檢,此案謝員正聯絡支援,車內駕駛則在「盧」,並猝不及防發動引擎,情況發生太突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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